本報訊(記者 劉佳)10月16日,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就閆某等4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案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公開道歉,“退一賠三”。據悉,這是我省第一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也是我國第一起一般商品領域請求直接懲罰性賠償的消費公益訴訟,同時也是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發(fā)起的第一起涉及知識產權的公益訴訟。
據介紹,閆某等4人長期銷售假冒阿迪達斯、耐克、安德瑪三個國際知名運動品牌的服裝、鞋類等商品,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今年5月31日,成都市龍泉驛區(qū)人民檢察院向省消委會送達了《檢察建議書》,建議并支持省消委會向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9月17日,省消委會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4被告退還貨款并賠償消費者損失共計390余萬元,并在《四川日報》等省級新聞媒體向受損害消費者公開道歉。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該案,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訴意見。
以公益訴訟的新方式實現(xiàn)對弱勢消費群體的保護,我省還是首次。據省消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彭歐介紹,本案中,閆某等4人的制假、知假、售假行為,具有侵權時間長、地域跨度廣、涉案金額巨大、被侵權消費者數量眾多且具體身份尚無法確定等特殊情形,損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誠信安全的交易環(huán)境,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而單個消費者維權存在取證難、維權成本高、維權能力不足等困難,因此,省消委會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職責,向侵權人提起訴訟,要求被告依法承擔“退一賠三”的法律責任。“我們提起‘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訴求,目的就是警示違法失信的經營者,倒逼經營者樹立誠信守法意識。”彭歐說。
據悉,消費公益訴訟是我國2013年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協(xié)組織的一項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公益性職能。目前,全國范圍內已提起多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對保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消費者個人權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切實增強了人民群眾在消費領域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