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記者:價格市場化程度測算的結果看起來就是一堆數(shù)字,請您給我們解讀一下,這些枯燥數(shù)字的背后,能反映出哪些新情況、新變化?
彭紹宗:測算結果雖然是一些枯燥的數(shù)字,但卻能夠準確、全面、形象地反映出近年來我國價格改革不斷深化,取得顯著成效。
第一,近三年來價格改革的步伐明顯加快。我們測算的近五年,2013年價格市場化程度比2012年提高0.35個百分點,2014、2015、2016年分別比上年提高0.48、1.29和0.56個百分點,近三年提升幅度明顯提高,反映出近三年價格改革的步伐明顯加快。
第二,中央政府管理價格比重大幅下降是價格市場化程度提升的主要原因。2016年,我國政府管理價格的比重為2.99%,其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價格的比重分別為1.45%和1.54%,與2012年分別下降了1.91和0.77個百分點。中央政府管理價格比重的下降對全國價格市場化程度提高的貢獻達到了71.3%。
第三,重點領域價格改革的影響較大。2015年,我們放開了電信業(yè)務資費,影響當年價格市場化程度提高約0.56個百分點;放開多數(shù)藥品、煙葉、民爆器材等專用商品的價格,還有部分競爭性交通運輸和郵政服務價格,以及建筑項目服務等專業(yè)服務價格,合計影響當年的價格市場化程度提高大約0.36個百分點。到了2016年,我們又放開了化肥、儲氣庫用氣價格,積極推動了電力直接交易,合計影響價格市場化的程度提高約0.4個百分點。
總的來看,測算的結果表明,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要求,加快推進價格市場化改革后,當前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基本形成,政府定價范圍已基本集中在網(wǎng)絡型自然壟斷環(huán)節(jié)、重要的公用事業(yè)和公益性服務三個領域。
對于不足3%的政府管理價格,近年來國家積極建立健全定價辦法、成本監(jiān)審規(guī)則、信息公開制度,規(guī)范定價程序,已經(jīng)形成了相對完善的政府定價制度。下一步,我們將著力精細化、常態(tài)化、機制化,加快形成科學、規(guī)范、透明的政府定價體系,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由裁量權,讓政府定價權在陽光下運行。同時,對超過97%由市場決定的價格,將進一步加強監(jiān)測預警,依法強化價格監(jiān)管,規(guī)范市場價格行為,維持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