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有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支出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其中,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fā)生的租金支出,最高可扣除1500元/月。
對于在外打拼,尤其是在北上廣深等地工作租房的年輕人來說,這是適用最廣泛又最實用的一項抵扣了。
但是該辦法實施后,“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這一條規(guī)定卻引發(fā)了比較尷尬的情況。
前陣子一篇題為《房東跟租客說,你要是申報租房抵扣個稅,房子就不租給你了!》的文章在網(wǎng)上流傳。文章以租房者的口吻稱,房東告訴他,“如果你去申報住房租金抵扣個稅,房子就不租給你了,我寧愿退房租!”房東還算了一筆賬,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報個稅抵扣,稅務部門就會通知房東去交稅。最終,租客省了100元,房東卻要多納稅500元。
不少人在“個人所得稅手機APP”上填報申請材料時陷入了糾結(jié):要不要放棄“房租專項扣除”的福利呢?
因為不少租客擔心,享受扣除的同時,將租房信息上報,房東需要補繳稅款,可能引發(fā)租金上漲。
不過到今天為止,“房租抵扣個稅,租金要大漲”的話題可以終止了。
“個人所得稅”官方APP顯示,房東的個人信息,可以不用填上去。
個人所得稅APP更新:
不再強制要求填寫房東信息
20日“個人所得稅”APP安卓版更新到1.1.3版本,最新版本顯示,在住房租金信息的填寫上,不在強制用戶填寫房東的信息,其中房東的姓名、身份證全部改為“選填”。
更新前,在住房租金信息填寫中,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自然人”時,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證號碼為“請輸入”狀態(tài);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組織”時,出租單位名稱為“請?zhí)顚?rdquo;。
而該APP更新后,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自然人”時,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證號碼變?yōu)?ldquo;選填”狀態(tài);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組織”時,出租單位名稱也變?yōu)?ldquo;選填”狀態(tài)。
不過基金君發(fā)現(xiàn),目前iOS系統(tǒng)的“個人所得稅”APP仍未更新到最新版本,用蘋果手機的小伙伴還得再等等。
從此以后,房東、租客和中介的博弈就可以停止了,租客不用擔心漲房租,房東也不用恐慌,不再擔心自己身份信息泄露、稅務局借此來讓房東補繳相關(guān)稅費。
“個人所得稅”APP的更新,更有利于減稅政策的落地,也意在打消房東的顧慮,讓租客充分享受個稅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帶來的減稅紅利。
國稅總局轉(zhuǎn)發(fā)文章:不會追繳房東租稅
前幾天,國家稅務總局轉(zhuǎn)載海南日報文章:海南稅務稱房租抵扣個稅可放心申報,不會追繳房東租稅。
針對網(wǎng)絡傳言“租客和房東擔憂因填報房東信息引發(fā)追繳個稅”的問題,海南省稅務局相關(guān)工作人員回應稱,租客可大膽填報個稅專項扣除信息,目前并無追繳房東房租稅費的說法。
此外,證券時報·e公司1月19日消息,日前,深圳市龍崗區(qū)布吉街道的一份要求房東辦理納稅申報手續(xù)的通知,引發(fā)外界對補繳房屋租賃稅的擔心。對此,深圳龍崗相關(guān)稅務部門向e公司記者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要加強房東租房納稅的監(jiān)管。